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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物業之間的糾紛怎麼解決的?

物業糾紛 閱讀(1.33W)

和物業之間的糾紛怎麼解決的?

和物業之間的糾紛怎麼解決的?

(一)房屋漏雨、反潮的情況的解決

對於房屋質量問題,是物業矛盾最重要的導火索,因為一般前期物業都是由開發公司出資設立的子公司,業主出現房屋質量問題時,都會給物業公司打電話,會有人過來維修,但實際那些人並不是物業公司的。

因為開發公司並不直接建設房屋,而是委託有資質的建設單位具體施工,房屋的質量並不能馬上暴露出來,所以在雙方合同中一般會約定有質量保證金,國家規定樓頂質保期為5年,所以如果有質量問題,開發公司是不會給施工單位質保金的。業主出現漏水問題,都會通過物業公司聯絡施工單位,由施工單位派人來進行維修。

其實物業公司在這個過程中僅僅負有將需要維修的使用者名稱單通知給開發公司,然後由開發公司督促施工單位負責維修。所以如果房屋在五年之內出現漏雨、返潮等質量問題時,而物業公司已經通知開發商了,就是已經盡到了相應的義務。

如果通知到施工隊不給修理,或者修理後仍有瑕疵,正確的做法是,起訴開發商,要求開發商履行維修的義務,因維修費用並不是由開發商來負責,它會以扣質保金為由,督促施工單位去維修。

如果用拒交物業費抗議,而不去起訴開發商,一旦過了五年質保期,施工單位的質保金已經領走,開發商就不會管的。

如果房屋在五年之內沒出任何質量問題,而五年後出現了,可以研究啟動房屋維修基金進行維修。

(二)鄰居私自圈地,違建,物業不管的情況的解決

近年來,新聞經常爆料業主違法佔用公共區域或者自己加蓋違建房,但這種情況下,物業公司負有管理責任,但大多的時候,物業公司只能勸說,並無強制力,管理多了吧,還會導致該業主因不滿物業多管閒事,而不交物業費,所以物業公司在處理此類事情時,往往會睜隻眼閉隻眼。遇到這種情況,業主可以通過向行政執法投訴,最好在違建房沒有蓋起來之前就找行政執法,如果一旦業主把違建房蓋起來了,要求拆除的程式就比較麻煩,就會導致行政執法不願意作為。

(三)財物被盜,物業不賠償的情況的解決

很多小區會出現業主的自行車,電動車被盜的情況,但不是隻要丟失物業就有責任,這需要區分不同情況,只有物業公司未盡到相應的責任而丟失時,才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所以,當財物丟失時,應該儘快聯絡物業公司,調取監控錄影,並及時報警。

很多時間物業公司的監控壞了未及時修復,或者園區管理不嚴格,外來人員隨意出入,那麼物業公司就需要對此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和物業之間發生糾紛需要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處理。如果是鄰居私自圈地、違建,物業不管,遇到這種情況,業主可以通過向相關部門投訴。如果是財物被盜,物業不賠償的情況,只有物業公司未盡到相應的責任而丟失時,才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