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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糾紛問題怎麼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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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業糾紛問題怎麼解決的?

物業糾紛問題怎麼解決的?

物業管理糾紛的處理方式有以下三種:

1、糾紛各方以和平協商方式達成協議解決;

2、糾紛各方通過第三方介入主要是當地房管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調解機構參與調解的方式達成協議;

3、糾紛各方在1,2二種方式無法達成一致協議的情況下通過仲裁、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糾紛。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中有人民調解制度,有一方不同意調解那麼只能通過仲裁或訴訟程式進行仲裁或判決,仲裁是一局終裁製,判決是二局終裁製,法律文書生效後,贏方可以申請當地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物業管理民事糾紛的調解,包括民事調解和行政調解兩種。民事調解由爭議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一個機構、和個人,由第三方依據雙方的意見和授權提出解決意見,經雙方同意並執行,由此化解糾紛。但此種方式的調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調解結束後,當事人一方如不執行,則前功盡棄。物業管理糾紛的行政調解則是藉助主管政府的勢力進行調解處理,但這種處理如一方不遵守執行,則要藉助其他手段解決。

二、業主和物業發生糾紛找誰處理?

物業糾紛屬於民事案件,產生糾紛之後,有以下幾個解決途徑:

1、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自願平等地進行磋商,進而解決管理糾紛。

2、由第三人調解。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投訴。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時,業主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9條,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4、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關仲裁。

業主和物業發生糾紛,最先想到的解決方案是雙方協商。雙方依照相關規定,物業管理合同自願協商,解決矛盾。若此方法不行,可以選擇由第三人調解的方法,一般調解包括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方式。

業主與物業公司協商解決,由第三方機構介入進行調解,到人民政府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去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或者提交申請,請求仲裁機關仲裁。上面提到的這四種,都是解決業主與物業糾紛最常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