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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漏水物業有責任嗎

物業糾紛 閱讀(1.03W)

一、樓上漏水物業是否有責任

樓上漏水物業有責任嗎

如果樓上發生漏水事故,可以與樓上業主協商或通過物業、居委會等協調解決,查明漏水原因,然後商討解決辦法。如果經專業人員勘察,漏水確因樓上業主導致,樓上業主又不肯處理和賠償,樓下業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樓上發生漏水事故解決方法:

第一,如經鑑定,漏水因房屋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引起,在保修期內,受損害業主可要求開發商對房屋漏水進行維修,並賠償業主因此造成的損失。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正常使用條件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廚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限不低於8年。

第二,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業主漏水,樓上住戶應及時查詢漏水原因並進行維修,還應當就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物權法》第92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三,如果因房屋建築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導致漏水,樓上、樓下業主應共同承擔共有部分的維修責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沒有責任,造成漏水的原因可能會有很多,歸納起來後可以知道責任大致可以歸結到三方當事方身上,其一是樓上的業主,其二是建設房子的單位,其三是樓上和樓下兩位業主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