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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的法律糾紛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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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業公司的法律糾紛主要有哪些?

物業公司的法律糾紛主要有哪些

1.按不同的法律關係性質差異來劃分,可以將其分為三類:①民事糾紛,如服務合同糾紛(違約糾紛)、侵權糾紛等;②經濟糾紛,如物業管理企業與特定業主及業主委員會之間發生的經營管理許可權糾紛;③刑事糾紛。民事、經濟糾紛如果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或不能得到公正、公平、合理的解決,就很容易升.級,使當事人矛盾衝突尖銳化,最後演變成刑事糾紛。

2.按照糾紛的具體形式劃分,可以把物業法律糾紛劃分為管理權糾紛、合同糾紛、物業管理具體服務糾紛,以及物業管理收費糾紛等幾類。

二、物業公司和業主的主要的矛盾有哪些?

1、雙方的違約行為: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管理的職責,或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業主無正當理由未繳納物業管理費;違反業主公約、小區管理規定等制度等,物業公司有權制止;

2、物業公司的侵權行為:包括物業公司非法干涉業主使用房屋的行為等;

3、業主的違法行為:比如業主違章搭建等,物業有權制止,並舉報;

三、物業管理糾紛案件主要有型別有哪些?

1、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或使用人追索物業管理費及滯納金的糾紛。部分業主以收費依據不足、前期遺留問題、物業管理質量低下等原因為由拖欠物業管理費,以此作為“維護”自己權利的主要手段。這類案件在物業管理糾紛案件中佔了大多數。

2、業主委員會更替、業主或業委會選聘、解聘物業管理公司產生的糾紛,物業管理專案接、撤、管引起的糾紛。此類糾紛目前較為突出,如前任和現任業主委員會對各自合法性的認同、相關資料的交接發生的糾紛;前任的物業管理公司不退管、新的物業管理公司進不來,前任物業公司不移交相應管理資料等。

3、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起訴業主糾正違反業主公約行為的糾紛。針對業主、使用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規、業主公約,合理安全地使用物業,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在建議整改未果的情況下,通常通過起訴方式解決糾紛。

物業公司作為受託管理機構,其職責就是依據物業管理合同對小區進行管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主要依據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並且國務院有專門的《物業管理條例》對此關係進行調整,各地區也會相應的配套條例。因此,發生糾紛後可以運用法律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