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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轉租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房屋租賃 閱讀(2.31W)

非法轉租時,當事人之間發生如下法律後果:
一、轉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租賃合同有效,轉租人負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對租賃物為使用、收益權利的義務,因轉租人不能使次承租人取得使用、收益的權利,次承租人有權向轉租人請求損害賠償。
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因承租人轉租是嚴重的違約行為,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並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出租人不終止合同的,租賃關係仍然有效,不因承租人的轉租而受影響。
三、出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次承租人的租賃權不能對抗出租人,在出租人終止租賃關係時,出租人完全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請求返還租賃物。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非法轉租的法律後果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