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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 非法同居會有哪些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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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非法同居會有哪些後果

一、非法同居有什麼法律後果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據此提出離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人民法院在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應給予適當的民事制裁。

一旦雙方的感情發生了變化,這些財產如何分配便成為十分刺手的問題。而處理同居期間的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並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雖然按共同共有財產處理,但並非適用婚姻法的規定來處理,而是原則上按照等分原則,並應結合各方對財產的貢獻大小來分配。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種同居行為。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會被處罰的。

當然要看同居的雙方的具體情況的,如果一方是已婚並且處於婚姻存續期間而以夫妻名義進行公開同居的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即重婚罪。這樣的罪名是屬於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說需要由原告的起訴法院才會受理。不存在以上情況的話,目前在國內是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二、什麼是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種同居行為。這種現象是一種違法行為,是不受我國法律保護的。雖然這是非法的,但這種現象在當今社會仍大量存在。我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法相關司法解釋對這方面的規範很少,僅簡單的稱其為非法行為不予保護,它忽略了這種現象在中國存在的現實性和一定的合理性,尤其對弱者的權利保護乏力,立法者並未完全將其納入法律軌道,不能不說是我國現行婚姻制度的缺陷。

非法同居與合法婚姻關係相對而言,簡單說就是在沒有辦理正式結婚登記手續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廣大的農村地區,男女雙方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僅僅憑藉雙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辦的結婚典禮就開始共同生活的現象還是比較多的,在城市地區則表現為以戀愛掩蓋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當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與配偶外的異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現象。

總之不管是哪一種形式,都是非法同居。有些人對非法同居理解為非常可怕的犯罪行為,這種理解是錯誤的,也許是受到“非法”兩個字的影響吧。事實上非法同居只是個民事問題,而上升不到刑事問題的程度。也正是因為有這樣錯誤的理解,才出現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責任來要挾對方,或者向對方索要鉅額財產。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證”而“居”,或者及時地後補結婚證,一切都沒有問題了。

男女要是非法同居的話,雙方的利益是不會受到法律保護的,即要求法院解除同居關係的時候,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同時要是一方不幸去世,另一方也無法以配偶的身份繼承其遺產。因此當事人最好不要建立非法同居關係,要是滿足條件就儘快辦理結婚手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