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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合同效力 閱讀(3.16W)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如果在滿足了一定條件下,是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如果不具備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仍然選擇解除勞動合同,則應該算作是公司違法解除了勞動合同。

違法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在以下幾種情形下,公司是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一種情形是,勞動者如果在工作期間接觸了可能具有職業病危害的相關作業,在離崗之前還沒有進行健康檢查的時候,或者是可能患上了職業病還在診斷或者是觀察期間的;

第二種情形是,勞動者如果是在本單位工作而換上了職業病,或者是在工作中因為工作而受傷,且被鑑定機構認定為該員工已經喪失或者是部分喪失了自己的勞動能力的;

第三種情形是,勞動者患病或者是因為工作受傷,並且還在法律規定的醫療期間之內的;

第四種情形是,女性勞動者在自己的孕期、產期或者是哺乳期間的;

第五種情形是,勞動者已經在該公司連續工作滿了十五年之久的,並且距離其法定退休的年齡還有不到五年的;

第六種情形是,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一些情形。

如果說公司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而解除合同,可能會迎來以下兩種後果:

第一種後果就是強制繼續履行合同。繼續履行合同其實說的就是在違反了合同的約定後,公司不管是已經承擔起了相應的賠償金或者是違約金的責任,都必須要按照員工提出的要求,並且尚在自己還能改選的情況下,對於原來簽訂的合同中還沒有履行的部分,繼續按照相關要求履行。

在強制公司繼續履行其合同時,也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行:

第一個條件是:用人單位確實是違法解除了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條件是:勞動者確實是提出了公司應該繼續履行合同的要求的;第三個條件是:公司還擁有繼續履行之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條件以及能力的。

第二種後果則是公司按照相應的經濟補償的標準的兩倍,來向勞動者支付自己違約賠償金。

如果說公司在違法解除了勞動合同之後,勞動者卻不要求公司繼續履行,或者是公司實在是無法繼續履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給予其一定數額的賠償金,一般這筆賠償金的標準為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如果說該筆賠償金與經濟賠償金髮生競合的情況下,應該要支付賠償金。

公司在沒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約定下,就向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此行為就是違法解除,這個時候勞動者應該要求公司繼續按照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來履行,或者是向公司提出支付賠償金的要求,這是勞動者合法享有的權益。如果說公司在既沒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同時,又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那麼勞動者是可以向與勞動爭議相關的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其委員會給予合理的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