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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房屋轉租合同無效

房屋租賃 閱讀(1.21W)

什麼情況下房屋轉租合同無效

在進行房屋轉租的時候,當事人一般都是會簽訂一份轉租合同的,而對於這個轉租合同,不管是在合法轉租的情況下作出的,還是在非法轉租的情況下作出的,都是有可能出現轉租合同無效的情況。那麼什麼情況下房屋轉租合同無效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什麼情況下房屋轉租合同無效

房屋轉租合同無效是指房屋承租人未經出租人的同意,擅自將承租房屋進行轉租的行為。 無效房屋轉租合同沒有履行的,便不再履行。

對於已經履行的無效房屋轉租合同,恢復原狀的情況應是承租人將房屋退還給轉租人佔有使用,並將佔有房屋期間相當於轉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額交付給轉租人。

就無效房屋轉租合同的當事人來說,承租人在訂立房屋轉租合同時,應該瞭解轉租人是有轉租房屋的權利,訂立合同時應辦理法律規定的登記備案手續。

因此,轉租合同中的承租人一方主觀上有過錯是明顯的。對轉租人一方,其轉租行為往往具有兩種主觀心理狀態,其一是明知未經出租人同意或者是故意違反租賃合同擅自轉租,二是因為疏忽大意的過失原因而造成擅自轉租房屋的情況。轉租人也是具有過錯的當事人。

所以,無效房屋轉租合同的當事人雙方都依法應當承擔無效合同的法律後果。

二、房屋轉租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規定,承租人將房屋擅自轉租,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規定》規定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並可索賠損失。

《民法典》也只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房屋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而轉租房屋,出租人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這是法律的一致性規定。

因為承租人的擅自轉租行為,直接違反租賃合同的約定,破壞了出租人對承租人的信任,損害了出租人對房屋的所有權或處分權,造成房屋在客觀上形成多層次佔有,從而使得房屋的毀損程度的可能性加重,增加了出租人請求返還租賃物的困難。但是,如果該無效的房屋轉租合同事實上已經履行完畢或部分履行。在這種情況下,已交付的租金或者尚未交付的租金約定也屬於無效約定,是否也應該返還。

而房屋租賃的一個特點,就是承租人對他人房屋的使用收益,這種使用收益乃是基於承租人對房屋的實際佔有狀態下發生的,這種使用收益如果是基於無效合同而取得,也應該屬於返還的標的。

合法轉租是承租人經過出租人同意,將承租的房屋轉租他人。非法轉租是承租在沒有取得出租人同意或者違反租賃合同中不得轉租約定的情況下,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行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非法轉租的租賃合同屬於無效後同。

根據《民法典》第引條的規定,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後,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就無效房屋轉租合同的當事人來說,承租人在訂立房屋轉租合同時,應該瞭解轉租人是有轉租房屋的權利,訂立合同時應辦理法律規定的登記備案手續。

如果房屋轉租合同被認定為無效的話,很顯然就不能對當事人的利益進行保障,因此各位在簽訂房屋轉租合同的時候一定要避免出現導致合同無效的情況出現。至於什麼情況下房屋轉租合同無效,上文中已經作出了講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揚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