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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後不予批捕可以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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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後不予批捕可以賠償嗎?

一、拘留後不予批捕可以賠償嗎?

拘留後不予批捕,也是可以賠償的。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般要等到法院審理判決後,只有在判決無罪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賠償。如果判決有罪,無論罪再輕,有沒有實際處罰,都無法申請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賠償請求人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逾期不予賠償或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其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

二、國家賠償賠償範圍

《國家賠償法》第十五、十六條規定了刑事賠償的範圍:

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國家賠償漫畫圖

3.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6.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7.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拘留後不予批捕的情況下,可能是由於公安機關對犯罪事實認定產生了錯誤的情況,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司法機關申請國家賠償,有關賠償所需要的條件和賠償的標準在國家賠償法中有明確的規定,當事人需要按照司法機關的相關規定進行辦理,切勿發生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