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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期限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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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期限是多少年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知道在合同裡都會有一個期限,而期限的長短則取決於合同的內容。例如,房屋租賃合同的期限,有許多人對於這類合同的期限有著疑惑:一般房屋租賃合同的期限是多少年呢?

1、房屋租賃最長期限為二十年,也就是說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租賃的期限不能超過二十年。注意是每次簽訂的合同不能超過二十年,二十年滿後也可以繼續再簽訂二十年的租賃合同(續訂的合同期限同樣最長為20年)。

2、如果在租賃合同中,期限為二十年以上的,那麼超過二十年的那部分租賃期是無效的,同樣按照二十年計算租賃期。

如果簽訂了二十年或者幾年的租賃合同,承租房或者出租方想要提前終止合同的,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

一般情況下,如果合同中有規定租賃期限的,雙方都不能提前終止合同,負責就是違約,違約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但如果發生以下幾種特殊情況,出租房可以提前終止租賃關係:

1、 承租方不經過出租方的同意將房子轉租的;

2、 承租方利用房子進行違法活動的;

3、 承租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繳納房租的;

4、 承租方擅自破壞房屋結構、擅自裝修的;

如果出租方有下列幾種行為的,承租方也可以提前終止租賃關係:

1、 承租方已經有了自己的房子的,不需要再租賃房屋的;

2、 承租方因為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房屋所在地的;

3、 房屋存在嚴重的損壞,出租方拒絕修繕的;

通過以上內容,可以知道每一次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租賃期限最長為二十年,如果到期續簽合同的,則續簽的合同期限最長也不能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