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租賃>

租賃房屋尚不存在租賃合同不成立嗎

房屋租賃 閱讀(1.68W)

一、租賃房屋尚不存在租賃合同不成立嗎

租賃房屋尚不存在租賃合同不成立嗎

如果合同寫了從租賃房屋存在後開始計算,那麼合同是附條件的合同,條件成立後是有效的。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與承租人之間,就將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所達成的協議。為預防房屋租賃糾紛,穩定房屋租賃秩序,許多地方規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賃須經公證機構公證。

二、房屋租賃合同沒簽字算成立嗎

如果一方當事人已經實際履行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義務,同時對方當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說明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存在著共識,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

對於合同未簽字是否生效的認定

1、只有一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論是否是簽字或蓋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並且對方所接受,該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應的義務;

2、只有一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論是否是簽字或蓋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但不被對方所接受,該合同不成立;

3、只有一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但是雙方當事人都沒有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該合同不成立;

4、雙方當事人均未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當事人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並且對方所接受,該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應的義務;

5、雙方當事人均未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當事人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但不被對方所接受,該合同不成立;

6、雙方當事人均未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而且雙方當事人都沒有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該合同不成立。

一般來說雙方在進行房屋租賃的時候都是需要簽訂租賃合同的啊,而租賃合同在簽訂的時候需要保證內容上的合法合規才是屬於有效的合同,如果租賃的房屋尚不存在的話,那麼需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約定,如果合同中有約定的話,那麼是屬於成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