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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毀約怎麼賠償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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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毀約怎麼賠償違約金?

一、房屋買賣合同毀約怎麼賠償違約金?

1、由於違約金是購房者和開發商在訂立合同時預先約定的,因此,它與實際損失額往往不能完全吻合。一般情況下,即使有差異,也應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除非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而顯失公平,才可請求減少或增加。

2、至於違約金的約定,購房者可根據違約情況就違約數額進行約定,也可約定違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或過分高於實際損失的,購房者可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或適當減少。由此,約定的違約金在性質上就視為違約時的損失賠償。

3、既然購房者在合同中已約定了違約金,那麼,開發商要求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賠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二、房屋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哪些?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那麼還包括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物件。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註明實得建築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後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後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後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房屋的買賣合同在期限未滿時而毀約,這種情形已經違反了我國的民法典,從而需要承擔毀約所帶來所有損失,因此,在賠償的時候就會按照雙方所約定的條款來進行支付,只要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高標準,那麼就可以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