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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入住了還能退房嗎?

房屋買賣 閱讀(9.27K)

一、購房者入住了還能退房嗎?

購房者入住了還能退房嗎?

購房者購買商品房後,如果是期房的,購房者應該與開發商約定房屋交付的時間等問題,開發商交付房屋後,購房者應該驗收房屋,驗收結束就可以入住了。因為導致業主退房的原因有許多,比如原規劃變更,面積縮水、產權證未辦理下來等問題。依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

在房屋竣工後,購房者已辦理了入住手續,交了政府部門應收的稅費之後,但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之前退房的,這個階段要求退房的一般都是購房者,大多是賣方違約。這個階段除首先要與對方協商,看能否達成一致意見,如果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要以書面形式表示出來,簽訂正式退房協議

如賣方違約,裝修損失應經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裝修損失。購房者還應與物業公司簽訂解除物業管理的合同,賣方所代收的稅費也應退還。如達不成協議,購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

二、具備哪些條件可以退房?

1、延遲交付房屋。這種情況是目前買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種情況。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一般超過三個月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缺“證”,導致合同無效。目前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購房人應當騰空房屋,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3、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4、拿不到產權證。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於前幾年一些房地產運作不規範,一些開發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時有發生,導致購買這些樓盤的購房人入住多年後無法拿到房屋產權證。購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5、開發商把房子抵押。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就可以要求退房。

依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入住後符合退房條件的,就可以退房。

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開發商需出具相關資料,交由公積金歸集部門稽核,若開發商提供的資料有問題,購房者因此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的,即可要求退房。同樣,如果出於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無法辦理商業按揭貸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規定退房。

房屋買賣合同屬於合同的一種,我國法律在調整合同時一般有約定的會優先適用約定,因此,當出現開發商與購房者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時,購房者可以依照約定解除合同,如果沒有約定,出現法定的情況,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