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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房屋買賣程式是怎樣的 | 怎麼進行房屋轉讓

房屋買賣 閱讀(1.09W)

私有房屋買賣程式是怎樣的,怎麼進行房屋轉讓

個人所擁有的房屋一般就叫做私人房屋,這樣的房屋只要不是法律限制交易的,那麼就可以買賣。房屋買賣自有一套程式,那麼到底私有房屋買賣程式是怎樣的?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私有房屋買賣程式是怎樣的

1、訂立買賣契約。房產買賣雙方通過接洽協商,對所交易房產的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產價格達成共識之後,買賣雙方簽訂一份正式的房產買賣契約,以此得到法律的確認。

2、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部門辦理買賣登記手續。

(1)需帶證件a:買賣雙方需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圖章以及雙方簽字、蓋章的房產買賣合同,內容包括:房產坐落、產權人姓名、出賣間數、建築面積、雙方協議價格以及其他應註明的權利義務關係等;b:買方攜帶購房證明: c:賣方攜帶房屋產權證。

(2)買賣雙方須親自到場登記,如不能前來,需出具經公證的委託書。審查、報批登記後,有關部門的經辦人根據登記內容進行審查,並逐級上報,報批後,將有關材料移送立契人員。

3、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產權性質和購買物件,按審批許可權申報有關負責人稽核批准後,經辦人將通知買賣雙方辦理立契手續。買賣雙方在契約上簽名蓋章。

4、繳納稅費。辦理完立契手續後,買賣雙方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簽證手續費和契稅。(1)契稅:按成交價3%徵收,由買方交納;(2)手續費:按成交價1%收取,由交易雙方各負擔0。5%。立契手續完成後,交易材料移送至發證部門,買方憑房屋賣契到發證部門申領產權證。

5、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房屋買賣雙方經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買賣契約,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換取新的房產證。

二、房屋轉讓手續是怎樣的

當涉及房地產買賣、交換等轉讓行為時,應按如下房屋轉讓手續辦理:

1、簽訂合同。房地產買賣、交換、贈送或抵債的,轉讓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

2、過戶申請。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在簽訂轉讓合同或合資、合作、兼併、合併合同等法律檔案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過戶申請。

3、價格申報。雙方在房屋買賣、交換、贈與或抵債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向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如實申報轉讓房產的成交價格。

4、過戶申核。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自受理轉讓當事人過戶申請之日起15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覆,對不符合規定條件或手續的,作出不予過戶的決定,並書面通知轉讓當事人。

5、繳納稅費。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6、變更登記。凡符合轉讓條件的,由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將申請過戶的檔案移交房地產管理機構,由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7、領取權證。辦理上述手續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雙方當事人憑過戶單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房地產登記機構在15日完成房地產權利變更登記,製作房地產權證。

在房屋買賣的過程中,當事人需要簽訂一份房屋買賣合同,而之後還要由賣方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這樣房屋買賣才算完成。如果你在這個過程中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保險起見還是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