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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交易程式是怎樣的

房屋買賣 閱讀(2.45W)

房屋買賣交易程式是怎樣的

不管是購買怎樣的東西,這其實都是有一個交易程式的,而要是屬於動產的話,交易起來往往比較方便、快捷。但要是想房屋這樣價值大的不動產,那麼交易程式就顯得複雜了。那一般情況下房屋買賣交易程式是怎樣的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房屋買賣交易程式是怎樣的

(1)買賣雙方建立資訊溝通渠道,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物件,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稽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稽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二、房產交易中怎樣防範風險?

1、城鎮居民購買農村房屋由於不能取得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所以會有不能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風險;同時還可能有由於都市計畫而房屋被拆遷的風險。

建議購房者購房後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農村土地徵用手續,補繳有關費用,取得土地使用權後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如不被批准建議您解除合同。

2、購買公產房只能取得房屋居住權,因為公產房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出賣人無權處分。在此提醒: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國家對租賃權的保護期限最長是20年;出賣人所在單位是否同意“轉讓”。

3、購買單位房改房應注意以下問題:

(1)單位房改是否在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備案並上繳了房改基金;

(2)所在地方政府是否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允許房改房上市交易;

(3)是否是完全產權,所在單位是否同意並放棄優先購買;

(4)按1999年4月22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規定》補繳土地出讓金。

提醒:由於房改房一般年限較長,建議您對房屋進行現場勘察,尤其注意房屋的質量和結構安全。

4、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單位集資建房注意事項同上。

5、購買商品房時要注意:產權證書是否設有他項權利;房屋是否已經出租,出租什麼時間到期;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書兩證是否齊全等。

在進行房屋買賣的時候,瞭解清楚房屋買賣交易程式、所需要的材料這些,其實也是很重要的,這樣可以避免在交易的過程中,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當然,這也需要當事人小心注意其中可能出現的陷阱,以免給自己的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