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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登記的程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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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登記的程式是怎樣的

在買賣房屋的過程中,有一個手續是都會辦理的,那就是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買賣合同的登記備案,這樣的情況下其實可以防止出現賣方一房數賣的情況,這是有利於保護購房者利益的。那具體來說房屋買賣合同登記的程式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房屋買賣合同登記的程式是怎樣的

1、開發公司在網上提交商品房買賣

開發公司憑密碼登入該市的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產權市場處“網上辦公平臺”,將已經簽字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在網上提交。提交工作不受時間地點限制,隨時可以提交。

2、產權市場處確認提交的商品房買賣

產權市場處對開發公司在網上提交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核對,無誤後進行確認,生成合同備案登記號。備案工作時間為工作日的上班時間。

3、開發公司填寫備案登記號。

開發公司將合同備案登記號填寫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封面相應位置,合同備案登記完成。開發公司應將合同正本一本交給買受人。如果買受人貸款購房,開發公司應在辦理完抵押登記等手續後,將合同正本一本交給買受人。

4、開發公司報送合同備案登記表

開發公司根據已經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表”,列印,加蓋公司公章,一式兩份報送至產權市場處。

買賣合同登記表的格式與使用的登記表相同。登記表可以到產權市場處領取,也可以在產權市場處網頁首頁“處室職能”內下載。

5、產權市場處蓋章

產權市場處對開發公司報送的登記表進行核對,無誤的,在登記表上加蓋“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專用章”,一份存檔,一份交還開發公司。

開發公司可憑蓋章後的登記表及已經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辦理抵押登記等手續。

二、一方拒不履行房屋買賣合同怎麼辦

針對違約方的不同情況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糾紛

1、如果對方雖然違約,但不是蠻不講理,態度也不是極為蠻橫,有協商的意願,有的還表示只要改變一些交易條件,就同意繼續履行協議

對這種情況,建議和對方協商,從情理上把道理說清楚,希望對方能按照協議約定執行,如果經濟上可行,也可以適當做些讓步,已圖順利履行合同。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律師傳送律師函,從法律上把違約的後果和責任說清楚,通常可以起到解決糾紛的作用。也可以請律師或專業人員和對方會談,這樣有利於促成和解意見的達成。

2、如果合同中確有約定不明的地方,應當和對方認真協商,重新達成補充協議,解決因為約定不清無法履行的問題,建議在協商補充意見時,如有可能儘量邀請律師或專業一起辦理比較穩妥。

3、如果對方執意違約,什麼道理都清楚,但就是不想履行合同,有的甚至明確表示,要以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解除合同。對這種情況,建議儘快起訴,沒有別的辦理,拖延訴訟對買方沒有任何好處,得到法院判決後,通過強制執行才能迫使違約方繼續履行協議,法院對當事人違約這種事是會主持公道的。

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是買方起訴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協議,配合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話,買方在起訴的同時,一定要辦理查封對方房產的手續,從法律上限制對方轉移房產,否則對方如果提前將所售房產另售他人,買方即使得到法院支援繼續履行合同的訴訟請求,也會因為無法履行而最終得不到房產。如果買方要求對方退還已付房款並承擔違約責任的,也應當查封對方的房產,這樣可以確保法院判決之後能夠順利履行判決內容,切實保護買方的利益。實踐中得到判決,卻沒有能到執行的情況還是比較常見的。

其中辦理了登記備案的,可能雙方都要放心一些,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糾紛的發生,對彼此利益的維護也是有幫助的。而實踐中要是出現一方拒不履行購房合同內容的情況,此時另一方可以採取法律手段來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