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小產權房的新政策是怎麼樣的

房屋買賣 閱讀(2.77W)

小產權房的新政策是怎麼樣的

小產權房是由當今社會飛速發展,但是還有很多人跟不上社會的發展這種現狀的產物。說白了就是房間太高很多人都買不起,只能轉而朝著小產權房去。那麼,小產權房的新政策是怎麼樣的呢?會受國家的保護嗎?在接下來的文章中,小編會為大家解答疑惑。

一、小產權房的新政策是怎麼樣的?

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用於銷售的住房,即通常所說的小產權房,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部門不會給予備案。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並未對小產權房的相關問題進行明確。宮步坦說,按照我國當前法律,小產權房並不具有合法性,倘若在《條例》中規定小產權房登記,則就承認了小產權房的合法性。也有業界人士提出,小產權房理論上還是屬於需要登記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應將小產權房進行不動產登記。因此,天則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程雪陽認為,當前,不動產登記可能會迴避具有“爭議”的小產權房部分,而是先登記“合法”不動產。由此可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並沒有給小產權房留下空間。業內人士表示,未來若將小產權房納入登記,還需要國家相關法規的跟進,目前來說小產權房“轉正”仍為時尚早。

二、什麼是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三、小產權房產生的原因

1、城市房價過高:中國許多大中城市的高房價是催生小產權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於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價長期快速上漲,遠遠超出了當時當地一般就業人員的收入水平。與此同時,政府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建設無法滿足這些住房需求。小產權房存在著大量現實的購買群。

2、擦邊球的空間:根據法律規定,在農村集體所有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上,農民可以自行經營,而且農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進行交易的。 正是因為政策法律規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導致了各地小產權房建設的泛濫,在合法與非法之間給小產權房留下了一個擦邊球的空間。

3、農地制度不合理:小產權房是農民集體自發在其集體所有的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設的房產,不需要繳納類似開發商為獲取土地交給政府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徵收農民集體土地支付的徵地費用);由村集體牽頭開發,省去了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市政建設費用及成本費。在這一開發過程中,農民集體通過出售小產權房獲得的收益高於政府徵收土地的補償金額。

小產權房是指那些建在農村的房子,沒有國家頒發的房產證,但是會有宅基證,只不過宅基證不是由國家下發的。小產權房的新政策主要還是為了給那些小產權房的擁有者提供一些保護和利益,同時也約束他們。在此之前,小產權房並不屬於法律規定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