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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政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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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政策是什麼

一、小產權房最新政策是什麼

《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明確規定,“對於借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經法定徵收程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對於不依法依規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或登記簿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權,村民將房屋賣給本村以外人員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

小產權房政策是什麼 第2張

二、什麼是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並不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目前通常所謂的“小產權房”,也稱“鄉產權房”,是指由鄉鎮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所以,“小產權”其實就是 “鄉產權”,它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說的再直白一些,“小產權房”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築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

小產權實質就是沒產權, 國家規定農村集體土地不能出讓,但是一些房開商用農村的集體土地蓋房子賣,就是所謂的小產權房,這種房子是不合法的,權益得不到保護。賣家肯定沒有土地使用權,因為土地是集體的,國家不允許出讓,自然辦不了土地使用權證 。

目前的“小產權房”、“鄉產權房”有兩種: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於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連外村農民都不能夠買;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

小產權房政策是什麼 第3張

通過上文的詳細介紹,相信現在大家已經知道我國對小產權房的政策了吧。因為證件不齊全的原因,實踐中小產權房交易會出現很大的法律風險。您可以通過本站網站委託資深的律師來幫助自己處理小產權房的相關爭議,我們會最大限度的維護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