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交了首付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能退房嗎?

房屋買賣 閱讀(1.68W)

一、交了首付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能退房嗎?

交了首付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能退房嗎?

房屋買賣合同屬於合同的一種,我國法律在調整合同時一般有約定的會優先適用約定,因此,當出現開發商與購房者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時,購房者可以依照約定解除合同,如果沒有約定,出現以下情況,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1、延遲交房

這種現象比較嚴重,延遲交房是指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約定的延遲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90天不等,如果超過這個期限開發商還逾期,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規劃變更

對於規劃變更情況,購房人在與開發商簽訂合同時一般都有約定,開發商必須徵得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私自變更規劃或設計,從而影響房屋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購房者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3、房屋質量不合格

房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出現這種情況有兩種,一種是開發商會拿不到《竣工備案表》無法交房,第二種是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對於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情況購房者有權申請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超出3%

實測房屋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3%。新版合同規定,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購房者也可以申請退房。

5、開發商把房子作抵押

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沒有告知購房人房產已經被抵押的情況下賣房,合同無效,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一因此,能否退房取決於是否出現了法定或者合同約定的退房條件,而不是有沒有交付全部或部分房款。在這裡需要提醒購房者,解除房屋購買合同和與銀行訂立的借貸合同是分開的,所以,解除購房的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購房者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係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購房者在拿到開發商退換的首付款及利息後要銀行協商,按照相關法律將剩餘貸款本息提前還給銀行,終止借款合同。

二、退房的流程

1、入住階段

在房屋竣工後,購房者已辦理了入住手續,交了政府部門應收的稅費之後,但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之前退房的,這個階段要求退房的一般都是購房者,大多是賣方違約。這個階段除與上述第二個階段要求一致外,還涉及到物業、裝修損失、稅費、搬離時間等問題。如賣方違約,裝修損失應經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裝修損失。購房者還應與物業公司簽訂解除物業管理的合同,賣方所代收的稅費也應退還。如達不成協議,購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

2、房產證辦理完畢階段

房產證辦理完畢之後,房屋的所有權已完成了轉移,除非合同裡有約定,否則一般情況下購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賣方已為購房者辦理完畢房產證,但是賣方墊資,且合同有約定如購房者拒不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賣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購房者退房並承擔相應的損失。這種情況需雙方到房地產發證機關辦理房產證過戶或登出手續。

如有上訴的5種情形並且是房產證還未辦下來之前的,購房者可以跟賣方要求退房的,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話可以起訴或者仲裁,但是購房者在房產證辦理下來之後要求退房的,這種情況如果不是合同有約定的話是很難退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