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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公共維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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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公共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的規定,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
按照法規規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維修基金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當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餘維修基金不予退還,將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