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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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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麼?

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麼?

公共維修基金需要購房者交納,各地政策不同收費標準可能存在差異。公共維修資金標準是:

1、多層住宅(七層以下、不帶電梯),按58元/平方米交存;

2、多層住宅(七層以下、帶電梯)及小高層(十二層以下),按66元/平方米交存;

3、高層住宅(十二層以上),按118元/平方米交存。

二、哪些情況可以使用公共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範圍主要包括小區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具體來講,公共部位是指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設施、裝置,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

一旦上述提到的小區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出現問題,就可以申請試用公共維修基金。如果業主遇到緊急情況,可以走綠色通道加急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6種情況可緊急提取公共維修基金:

1、房屋防水損壞造成滲漏;

2、消防系統出現功能障礙、消防管理部門要求對消防設施裝置維修、更新、改造的;

3、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4、樓梯單側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脫落危險的;

5、高層住宅水泵損壞導致供水中斷的;

6、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公共維修基金如何申請?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維修資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式辦理:

1、由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建議,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維修資金列支範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持有關資料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

5、房地產主管部門稽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維修資金的通知;

6、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當公民購買了房屋後,不僅要繳納房屋的房款同時國家也是規定了購房人也要按照規定繳納契稅以及公共維修基金的,在繳納和計算以上費用時也是會根據房屋的具體型別和具體面積來確定的,如果當事人沒有足額或者及時的繳納稅款和維修基金也是不能辦理房產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