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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的型別具體都有哪些

房屋買賣 閱讀(2.96W)

房產糾紛的型別具體都有哪些

在購買房產的時候,可能會產生比較多的糾紛,而這些糾紛多半都會給購房者的利益造成損害。而在實際購房的時候,就需要購房者具體瞭解可能會產生的糾紛型別,這樣才能提前採取措施來防範。那到底房產糾紛的型別具體都有哪些呢?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房產糾紛的型別具體都有哪些

分析目前產生的大量房產糾紛,主要分以下幾類:

1、房屋產權糾紛。主要表現為因產權證書的登記、撤銷、變更等產生的糾紛。

2、房屋買賣糾紛。這是日前房地產糾紛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3、房屋優先購買權糾紛。這類糾紛主要是因爭議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關係,權利人在出賣房屋時,未正確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權而引發的糾紛。

4、房屋租賃糾紛。房屋租賃糾紛一般發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

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租賃房屋的養護維修、公房承租權等方面的法律問題。 

5、房屋抵押、典當糾紛。 

6、房地產相鄰關係糾紛。這是一種經常發生的房地產糾紛,它是指由相鄰房地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採光、空間延伸、管線設定等問題而引起的糾紛。 

7、房屋拆遷糾紛。

二、房產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房屋產權糾紛解決根據不同的糾紛有不同的解決方式,總結起來有以下幾種:

1、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生糾紛,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批准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3、單位內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權,是單位內部行政管理行為,職工對分房有意見,或者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於法院受理範圍,而應由本單位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解決。

4、單位分給職工住房使用權並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於本人原因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開除時,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由此引起的糾紛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築不當,影響他人通風、採光或者由於汙染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6、因違章建築引起的房產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築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作為行政案件提起訴訟。但是,當事人以違章建築物為標的發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築妨礙他人通風、採光等引起的相鄰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

目前最多的糾紛是付了定金或者是首付款但辦不出貸款,開發商卻不予退還定金或首付款,甚至要求購房者支付違約金。這類糾紛購房者完全可以藉助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利。不過,買家能否維權成功的關鍵在於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建議買家請專業律師陪同簽訂合同,以最大限度地保護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