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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糾紛的訴訟型別有哪些

拆遷安置律師解答 閱讀(2.34W)

房屋拆遷糾紛的訴訟型別有兩種:民事訴訟以及行政訴訟。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搬遷期限屆滿後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案件問題的批覆》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機關依職權作出的有關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問題的裁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行政案件受理。
二、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因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發生爭議,或者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後,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房屋拆遷糾紛的訴訟型別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