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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違法犯罪的型別具體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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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違法犯罪的型別具體有哪些

網路違法犯罪的型別具體有哪些

一、是是通過非法手段,針對網路漏洞對網路進行技術入侵,侵入網路後,主要以偷窺、竊取、更改或者刪除計算機資訊為目的的犯罪。

二、通過資訊交換和軟體的傳遞過程,將破壞性病毒附帶在資訊中傳播、在部分免費輔助軟體中附帶邏輯炸彈定時引爆、或者在軟體程式中設定後門程式的犯罪。

三、是利用公用資訊網路侵吞公共財務,以網路為傳播媒體在網上傳播反動言論或實施詐騙和教唆犯罪。

四、是利用現代網路實施色情影視資料、淫穢物品的傳播犯罪。

網路犯罪的後果

根據我國《刑法》中有關計算機犯罪的規定:

1、《刑法》第285條規定的“非法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罪”,該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行為。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重要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犯罪物件是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資訊系統。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侵入上述三類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行為。而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該類系統而故意侵入。觸犯本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刑法》第286條規定的“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資訊系統不能正常執行,或者對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者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行為。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管理制度。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國家規定,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且後果嚴重的行為。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觸犯該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資訊系統不能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網路犯罪的種類型別需要自己進行一定的鑑別,因為有關的犯罪種類較為複雜,如果自己不能合理的處置就會導致自己的利益遭受侵害,因為犯罪的受害者是相互的,所以自己要進合理的處置,否則自己的權益維護就會喪失法律上的保障。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