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家事糾紛>

分手費的型別具體有哪些

家事糾紛 閱讀(8.78K)

分手費的型別具體有哪些

【為您推薦】離婚協議書怎麼寫">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離婚需要什麼手續">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  彩禮">彩禮  起訴離婚程式">起訴離婚程式

男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係時,除了對禮物禮金彩禮、共同財產、債權債務以及其他共同權利等進行分割處理以外,雙方還有可能協商約定一方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財物,或者一方自願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財物,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分手費。而這個分手費也有具體的型別,那到底分手費的型別有哪些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相信解答。

一、分手費的型別具體有哪些

1、戀愛分手費。

戀愛分手費是指男女雙方解除戀愛關係時,雙方約定或一方自願給付的分手費。

2、婚約分手費。

婚約也稱訂婚或定婚,是男女雙方為了結婚的目的而對婚姻關係所作的事先約定,是男女雙方對戀愛關係在一定範圍內的公示行為。婚約分手費即是男女雙方解除婚約關係,雙方約定或一方自願給付的分手費。

3、同居分手費。

同居是指男女雙方在合意的基礎上在相對固定的地點以朋友、情人甚至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同居包括戀愛同居(目前高校學生最流行的一種方式),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即“包二奶”),單身族同居(又稱自由人同居,雙方有意即合,無意即散)。同居分手費是男女雙方解除同居關係時,雙方約定或一方自願給付的分手費。

4、離婚分手費。

現實生活中,離婚已司空見慣。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係時,雙方約定或一方自願給付的分手費的情形時有發生,且大多發生在夫妻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的情形中,包括雙方在民政部門登記離婚和人民法院主持雙方調解離婚。當然,如前文所述,婚姻關係被判決解除時,不可能因判決而產生分手費。

二、分手後可以索要分手費嗎

1、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如果以“分手費”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財物,因為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不可能獲得法律支援的,對此不必理會。因為畢竟在長期的非法同居生活過程中,雙方對一些財產是可能產生共有關係的,因此,有必要進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張分割同居期間產生的公有財產,法院是會支援的。

2、索要“分手費”沒有法律依據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援,因此沒有必要再去收集什麼證據來證明其“違法”。同時,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對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受法律保護。所以,從法律層面上講,如果不是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或者合法的贈與關係、債務債權關係等,在分手後索要分手費是不合法的,尤其是與與有配偶者同居,破壞他人家庭,而後索要分手費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3、索要“青春損失費”同樣沒有法律依據另外,法律上也沒有所謂的“青春損失費”,所以同居一方向另一方主張“青春損失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護。雖然有可能在感情存續期間寫過欠條,但實質上也不存在借貸關係,也就是說,欠條往往是“有名無實”的,是無效的。

如果實在不得已或在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況下寫下支付“青春損失費”欠條的,依照我國民法的有關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作出的意思表示是無效的,是可以變更或者撤銷的。到法院打官司也很難得到支援。

4、同居期間產生的財產分割或經濟補償,法院會根據情況予以判斷如果是同居期間產生的財產分割或經濟補償,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判斷,但是,對於其他的所謂“分手費”、“精神損失費”、“青春損失費”等等費用,都屬於私下的約定,在法律上並沒有依據,所以如果鬧到法院打官司是很難獲得支援的。

通過上文,我們知道了分手費的型別主要包括戀愛分手費、婚約分手費、同居分手、離婚分手費。而在實際生活中,如果以“分手費”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財物,因為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所以是不可能獲得法律支援的。當然,要是雙方協商支付分手費的話,那麼也是可以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銀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