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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產生原因有哪些

房屋買賣 閱讀(2.89W)

小產權房產生原因有哪些

通常在開發商那裡購買的房產,一般是屬於大產權房,因為其在房屋部門有過備案,同時也是在國家劃撥或競拍的土地上修建的,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不過,現如今小產權房也興起了,那麼小產權房產生原因有哪些呢?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小產權房產生原因有哪些

1、城市房價過高:中國許多大中城市的高房價是催生小產權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於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價長期快速上漲,遠遠超出了當時當地一般就業人員的收入水平。與此同時,政府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建設無法滿足這些住房需求。小產權房存在著大量現實的購買群。

2、擦邊球的空間:根據法律規定,在農村集體所有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上,農民可以自行經營,而且農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進行交易的。正是因為政策法律規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導致了各地小產權房建設的泛濫,在合法與非法之間給小產權房留下了一個擦邊球的空間。

3、農地制度不合理:小產權房是農民集體自發在其集體所有的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設的房產,不需要繳納類似開發商為獲取土地交給政府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徵收農民集體土地支付的徵地費用);由村集體牽頭開發,省去了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市政建設費用及成本費。在這一開發過程中,農民集體通過出售小產權房獲得的收益高於政府徵收土地的補償金額。

二、小產權房屬於違法建築嗎?能買賣嗎?

鄉鎮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從價格看,鄉產權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價格只有同樣位置商品房價格的40%~60%; 從住房形態看,一樣是普通住宅; 從建設手續看,屬於舊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設,沒有市區規劃、建委管理部門的批覆管理,施工過程也沒有監督檢驗。

小產權房佔用的是集體土地,按照我國現行法律,這類土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或者作為農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它沒有產權,更沒有國家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因此小產權就是沒產權。

由此看來,小產權房雖然不是違法建築,但也是不能買賣的。

相對來講,小產權房要比大產權房的價格低,但與此同時也存在一些弊端,就包括無法辦理房產證、不能進行買賣、位置比較偏遠等等。但是小產權房的產生也是有特定原因的,至於小產權房產生原因有哪些,上文已經做出了講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揚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