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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贈與合同時效有無規定 | 如何辦理房屋贈與手續

合同訂立 閱讀(2.81W)

一、合同是否有時效規定?

房屋贈與合同時效有無規定?如何辦理房屋贈與手續?

在合同之訴中,訴訟時效是從合同中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開始計算的,即履行期限屆滿,而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說明債權人的權利受到侵害。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履行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在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的合理期間內,債務人沒有履行時,債權人的權利即受到侵害。這就是訴訟時效的起算日期。

二、房屋贈與合同是否有時效性規定?

有法規規定是,如果你們合同上註明了有效時間,就依照雙方認可的約定時間來計算時效,有效期。

如果沒有標註時效時間和有效時間,就是依照這件事情的結束為有效期。事情沒有結束,沒有辦理受贈方過戶手續,就一直有效。

三、如何辦理房屋贈與手續呢?

房屋贈與手續:

(一)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贈與書的主要內容為: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係;

3、贈與的理由;

4、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坐落地點;

5、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

6、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二)辦理公證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影印件);

2、贈與書;

3、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

4、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贈與的檔案;

(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

1、房屋贈與申請表;

2、房屋權屬證書(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權證);

3、房屋戶型平面圖;

4、房屋贈與公證書;

5、贈與人及受贈與人身份證或戶口影印件(與原件核對);

6、契稅收據(四)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裡的交付要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

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已將原房屋產權證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然後補辦過戶手續。

綜上所述,房屋贈與合同時效有無規定主要是以合同為主。也就是說如果合同有明確的指出有效期,那麼房屋贈與合同是有時效性的。而房屋贈與合同的手續則可參考上文。由於房屋贈與涉及政府相關部門,如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希望大家能夠諮詢律師從而減免損失。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攀枝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