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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房合同糾紛作為民事糾紛,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予以處理。(二)如果二手房買賣的當事人不能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二手房合同糾紛,那麼,就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來處理二手房買賣糾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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