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二手房糾紛>

千萬不要買的二手房有哪些

二手房糾紛 閱讀(3.11W)

千萬不要買的二手房有哪些

人們有時因為情緒而行動,對於這種情況我們一定要注意,否則就可能會帶來經濟損失,因此,我們在購買二手房是一定要謹慎。那麼,在實踐中,究竟有哪些二手房千萬不要買呢?此外,依據經驗來看,簽訂二手房合同前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詳細的解讀。

一、千萬不要買的二手房有哪些

二手房可以買賣,但不代表所有的二手房都能夠拿到市場上交易。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存在下列情況的二手房,不能買賣:

1、只取得使用權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3、在農村集體土地上興建的房屋或者已經被列入拆遷公告範圍的房屋;

4、所有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5、已經抵押,並且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的房屋;

6、以標準價購買,尚未按成本價補足剩餘價款,向全產權過渡的房屋;

7、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屬轉移的房屋;

8、房屋已出租他人,出賣人未按規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等權益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二、簽訂二手房合同前應注意哪些

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購房者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二手房有無合法的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合法的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證明是二手房買賣合法有效的前提。現實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產證行騙的情況,鑑別房產證的真偽,對房屋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鑑別房屋產權證真偽的最保險方式是到相關部門進行核實。

2、購房者需要對售房者有準確的瞭解。

購房者應當檢視房產證所有人的身份證件。如果售房者與房屋產權證上記載的產權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則應當瞭解售房者與房產所有人之間的關係,要求售房者提供證明檔案,並親自向房產所有人核實。

此外,購房者應當詳細瞭解並核實房產所有人是一位還是幾位共有。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檔案。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全部共有人能否都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代理人替其簽章。

3、購房者要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基本情況必要的瞭解。

這主要包括房屋的實際面積和機構與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面積以及顯示的房屋結構是否相符,是否有私搭亂建或破壞房屋結構的問題;該房產用途是否與購房者購買後的用途相符等。

綜上,是關於“千萬不要買的二手房”以及“簽訂二手房合同前應注意哪些”的有關二手房的法律內容,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們購買二手房前,一定要查清,房主究竟有沒有產權。如果您對二手房買賣還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有關房產方面的專家律師,讓專業的律師憑據他們的專業知識,為您提供有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