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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二手房需要審查的事項有哪些

二手房糾紛 閱讀(9.05K)

購買二手房需要審查的事項有哪些

購房者不能盲目的去購房,一定要先審查好相關事項。那麼,在實踐中,購買二手房需要審查的事項有哪些呢?其實,不少購房者由於不太瞭解購房知識,經常會出現因為忽略了審查,繼而出現糾紛的情況。那對購房者來說,應該如何解決這些二手房買賣的糾紛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詳細的介紹。

一、購買二手房需要審查的事項有哪些

購買的房屋是否符合上市條件,房屋權屬是否清楚,主要包括6方面內容:

1、賣方是否取得房屋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2、賣方是否擁有100%產權,有無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3、證載房屋狀況與現狀是否相符;

4、有無產權糾紛;

5、有無抵押、查封、扣押等限制條件;

6、房屋是否正在出租。

二、如何解決二手房買賣糾紛

1、協商

協商是指當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處分權,在法律規定許可的前提下,互諒互讓,協議解決糾紛。買方與賣方對所發生的糾紛進行協商,提出一個對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並就此達成一個糾紛解決協議。此種解決方式對買賣雙方來講都是最好的解決方式,因為既省時又省力還省錢。但此方式是建立在雙方都相互讓步的基礎之上的,為求達到相互的共贏,就必須有取捨,如果某一方過於堅持自身的利益,就很難協商成功。

2、調解

這是指在非仲裁機關和訴訟外的第三方(一般是中介公司)主持下,買方與賣方達成協議解決糾紛。此種方式也是較好的糾紛解決方案,但在糾紛方案的商定中,要求中介公司作為中立的第三方,並且無論協商的結果如何對第三方均無利害衝突才能成立。一旦存在利害衝突,中立的天平就會傾斜,那麼協商出來的處理方案也很難讓買賣雙方滿意,從而達不到解決糾紛的效果。

3、仲裁

仲裁是指買賣雙方當事人依據他們事先或事後達成的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給雙方同意的仲裁機關,由該仲裁機關依據有關法律和事實做出裁決以解決糾紛。仲裁解決是終局的,裁決結果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並依照裁決結果執行,不存在當事人不服上訴的問題。仲裁簡單、靈活、快速、費用低廉,但是採取這樣的處理方式是要買賣雙方共同同意交由同一仲裁機構裁決,如有一方不同意,將不能採取這樣的處理方式。

4、訴訟

訴訟是指買賣雙方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和事實做

出判決以解決糾紛。人民法院經過開庭審理後,就雙方之間的糾紛做出解決。我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當事人如對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上訴。此種方式是最權威的解決方式,但是判決時間長,且費用較高。

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事實上,雖解決二手房買賣糾紛的方式有很多,但在具體的案例中由於諸多原因的制約,作為糾紛的當事人要慎重選擇,何種方式是快捷、便利、公平、省財省力且又便於解決糾紛的,就選用何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