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購房交付日期有什麼陷阱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6.21K)

幾種常見的“陷阱”如下:
1、開發商末獲產權證,就與客戶簽訂商品房合同,註明“交付日期”。
2、拿到房門鑰匙就等於實際交付。
3、利用“交付日期”中概念標準不清來拖延交房。
4、“入夥通知單”上的日期即交付日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601條,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標的物。約定交付期限的,出賣人可以在該交付期限內的任何時間交付。

購房交付日期有什麼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