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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更名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6.19K)

一般情況下,房產證名字的變更主要分為直接新增、贈與、買賣。

房屋更名需要什麼手續

第一種方式是直接新增名字。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增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視窗辦理即可,但是如果在非婚姻關係存在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新增對方名字,只能以贈予的方式更名。

第二種方式是贈予。在房產證上加配偶、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予方式進行。

(1)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兩種途徑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後再進行更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獲得銀行批准後再到房管局辦理相關更名手續。

(2)有房無貸,視做贈與。雙方需要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公證費一般是贈與房屋價值的1%,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稅、契稅等費用(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徵營業稅)。贈與手續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三種方式是買賣的方式更名。

①對外銷售個人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的,全額徵收營業稅

②對外銷售個人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③對外銷售個人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看房屋型別是否為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