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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在房屋更名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65W)

房主在房屋更名需要什麼手續

在房屋的使用過程中,房主應當將相關證件和證明儲存完好,以免特殊情況使用時卻找不到。其中就有一部分人進行房屋更名手續就會用到相關材料。那麼,房屋更名需要什麼手續呢?按照相關規定,更名房屋的情況有三種,分別是進行房主新增、贈送或者交易買賣的。

一般情況下,房產證名字的變更主要分為直接新增、贈與、買賣。

一、直接新增

1、直接新增

2、在婚姻存續期間新增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新增。

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增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視窗辦理即可。

3、非婚姻存續期間:非婚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新增配偶名字,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

二、贈予

1、贈與範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

2、以下是贈予的兩種情況:

3、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兩種途徑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後再進行更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獲得銀行批准後再到房管局辦理相關更名手續。

4、有房無貸,視做贈與。雙方需要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公證費一般是贈與房屋價值的1%,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稅、契稅等費用(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徵營業稅)。贈與手續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

5、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6、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

7、辦理公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由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證件:

(1)申請書(視窗提供)。

(2)原房地產產權證。

(3)相關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4)贈與書及公證書。

(5)契稅收據。

8、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裡″交付″以辦理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

9、在辦理房屋贈與手續時,贈與人與受贈人應簽訂書面贈與合同,併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但如果贈與人為了逃避其應履行的法定義務而將自己的房屋贈與他人時,如果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的,則該贈予行為無效。

三、買賣

二手房過戶營業稅及附加,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①對外銷售個人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的,全額徵收營業稅

②對外銷售個人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③對外銷售個人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看房屋型別是否為住宅。

綜上所述,按照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房屋更名手續,其中就房屋交易買賣的方面來說,具體手續應當包括營業稅和附加稅的徵收,同時還需要注意房屋來源的合法性以及是否到使用期限或者過期。當然在所有進行更名的程式中都將需要房屋本人進行辦理,否則將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