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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更名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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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即離婚的雙方都協商一致的,要辦理的離婚後的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的雙方憑著以下這些材料到當地的房產交易中心進行辦理:

離婚房產更名需要什麼手續

1.本人的身份證以及身份證影印件;

2.夫妻的離婚協議書,此離婚協議書必須加蓋民政部門的公章或者民政檔案部門的印章;

3.離婚證還有能夠說明屬婚後的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的登記申請表;

5.包括房屋共有權證的房屋所有權證,然後到當地的房產交易核心進行辦理;

6.除了上面這些之外,如果離婚協議書中並未註明有原婚姻的登記時間的,那還必須提供原來的結婚證明。

《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

第六十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