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房屋更名需要的手續有哪些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52W)

(一)直接新增:在婚姻存續期間新增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新增;非婚姻存續期間:非婚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新增配偶名字,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
(二)贈予:贈與範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
【法律依據】根據《公證法》第25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房屋更名需要的手續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