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遺產公證後房屋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19W)

所需材料有: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影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遺產公證後房屋過戶需要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