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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一方或雙方名下有什麼區別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55W)

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雙方父母出全資為子女購房,房子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依照出資份額共有;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認定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為共同共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一方或雙方名下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