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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單獨選址自建房需哪些部門審批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64W)

農村自建房由當地的規劃建設局審批。
農村自建房審批辦理程式:
1、建房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
2、村委會稽核同意,簽字蓋章;
3、向鄉鄉建辦提出申請;
4、鄉建辦工作人員實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鄉建辦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
6、經鄉建辦簽字同意;
7、鄉主管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
8、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縣行政服務中心);
9、建房戶領取產權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國務院確定。

農村單獨選址自建房需哪些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