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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質量存在問題可以要求退房嗎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98W)

在開發商交付房子時,購房者應仔細驗收,並要求開發商出具房屋驗收合格證明,但若發現商品房有質量問題的話就不能收著一驗收合格的證明。但此時即使商品房存在質量問題,也要做出實際的處理。那商品房質量存在問題可以要求退房嗎?下文中小編就來告訴各位購房者。

商品房質量存在問題可以要求退房嗎

一、商品房質量存在問題可以要求退房嗎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這種情形既不是明顯的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又不完全屬於保修的一般質量問題,而是介於前面兩種情形之間的第三種情形,其中“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如何理解和把握,法律沒有作出具體規定,應該屬於法官自由裁量的範疇。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購房人提出索賠請求時更要慎之又慎。是否屬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況,司法實踐中要通過實地勘察或鑑定進行綜合評定。

一是看房屋質量問題是否能夠通過修復解決,如果通過修復能夠解決,一般應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並可要求賠償損失;確實無法修復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二是經修復後是否仍然存在威脅購房人人身、財產安全的因素,如果該房屋經修復後仍然不能保證購房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購房人就要理直氣壯地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

三是經多次維修房屋仍然存在嚴重質量缺陷,無法正常使用,嚴重干擾和影響了購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請求,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裁決。

二、商品房質量糾紛如何解決

(1)找開發商協商

如果發現質量問題,首先找開發商,因為購房者與開發商有著直接的合同關係。開發商作為商品房的生產商和銷售商,對商品房質量承擔最終責任。開發商與購房者的質量關係通過《商品房購銷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來約束,如果購房者因質量問題要求賠償損失,應由開發商向購房者賠償,開發商再根據質量原因依照合同約定追索責任單位賠償。

(2)因商品房質量保修責任發生糾紛的,如開發商不予解決、或對開發商的解決不滿意,當事人可以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對於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問題,住戶可以直接委託具有法定結構安全鑑定資質的單位對房屋進行鑑定,其鑑定結論可作為民事賠償的證據。

(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上述途徑都不能解決,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和自己的實際情況起訴開發商。

結合上文的內容,我們不難發現房屋質量問題已經成了一個普遍的現象,購房者往往是一出現問題就找物業,而物業部門又因無力解決或其它一些原因把問題移交給別的部門,使問題拖而不決。在這裡提醒購房者,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先找開發商協商,弄清楚問題的性質,再來選擇不同的處理方式,必要時可以請律師協助解決,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