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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部分抵押給銀行之後,抵押人可以否把房產賣給第三方,銀行不同意如何處理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89W)

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按照民法典的新規定,不需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即可辦理過戶登記,抵押人只需要及時通知抵押權人即可。如果抵押權人不同意抵押人轉讓的,必須在合同中約定。法律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房子部分抵押給銀行之後,抵押人可以否把房產賣給第三方,銀行不同意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