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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給銀行還不出

抵押擔保 閱讀(2.75W)
房屋抵押給銀行還不出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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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抵押給銀行的房子可以賣嗎

根據法律規定,抵押人處分抵押物的,應當徵得抵押權人同意,也就是說,抵押房產可以交易,但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經過銀行同意。但我們日常交易中可能很容易忽略這個問題,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多房產都是存在按揭抵押的,我們交易時無論中介還是買賣雙方都沒有考慮還要經銀行同意,但是,我們需要知道,在交易存在抵押的房產時,需要經過一個必須的步驟就是解押,解押顧名思義,就是解除抵押。這裡我們是採取了一個更為直接的方法,法律規定,出賣抵押房產要經過抵押權人銀行的同意,那麼我們把房子的貸款還清了之後,銀行就會自動喪失抵押權人的身份,因此,在還清貸款後,銀行都會出具一份貸款結清證明,我們拿著這個證明到房管部門辦理解押手續,這時候交易房產便屬於無負擔瑕疵的完整產權了,我們就可以放心的進行交易了。在這裡律師提醒大家,無論是出賣還是購買存在抵押的房產時,都要考慮解押款的問題,因為,高槓杆情況存在,按揭貸款往往比例很大,無論買賣雙方誰來支付解押款,都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已經被抵押的房子,權利上存在一定的瑕疵,如果購買這樣的房子,對於購房者來講需要承擔的風險也是很大,因而小編建議要慎重考慮,不要輕易購買已經抵押的房子。畢竟這樣的房子如果買賣的話會有多方面的限制,而一般買賣這樣的房子,要求是先解除抵押,之後再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