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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解除房子租賃合同通知書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14W)
如何寫解除房子租賃合同通知書
律師解析:寫解除房子租賃合同通知書,需要有通知人和被通知人,應該把相關的具體事項寫清楚,包括簽訂房子租賃合同的時間、房子具體的情況(具體位置、門牌號等)寫清楚,還需要把解除租賃合同的原因寫清楚,是根據什麼來解除的,以及寫上違約責任,最後則是落款和通知時間。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