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如何由村裡調解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5.75K)

一、相互調解
農村土地出現糾紛大多是同一個家庭成員之間較為常見,親戚之間出現糾紛的話,首先就是相互協商調解,也有的找自己家族裡面比較有威望的老人來裁決。如果不是牽涉到很大利益的土地糾紛,一般的通過家庭內的和解都能解決,畢竟都是自家人也比較好說話。一般一個村裡的人都有點沾親帶故的,所以調解起來一般也比較容易。
二、村委會調解
如果是相互之間調解不了的土地糾紛矛盾,這個時候農民們一般都會找到村委會來調解。因為農村土地的分配就是村集體進行的,所以對農民各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瞭解比較清楚,而且村幹部對村裡各農民家裡的情況也都比較瞭解,處理村民之間的矛盾也很有經驗,因此在農村調解土地糾紛的過程中也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三、縣市仲裁
如果村一級的委員會無法解決農民之間的土地糾紛問題,那麼農民們還可以向更高一級的縣市申請仲裁。我國有專門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其中就明確規定了農民土地出現糾紛之後仲裁的具體流程及方式。如果農民們需要申請仲裁的需要提前瞭解這部立法,對仲裁的具體形式以及內容瞭解清楚,這樣才能很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規定如下:
第三條:發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
第四條:當事人和解、調解不成或者不願和解、調解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如何由村裡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