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使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需注意哪些事項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9.94K)

1、二輪土地承包時集體預留的“機動地”該如何確權登記。
2、二輪土地延包後,家庭成員中有的已成為政府公職人員或國有企業固定職工,身份已發生變化,如何確權登記。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十三條:在本法實施前已經預留機動地的,機動地面積不得超過本集體經濟組織耕地總面積的5%。不足5%的,不得再增加機動地。對於二輪土地承包時集體經濟組織預留的“機動地”,已通過村、組民主決策程式討論決定且進行了統一分配,群眾沒有異議的,本次可以作為承包地進行確權登記。
第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即只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能承包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使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需注意哪些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