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住房保障>農村土地>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經營權確權登記

農村土地 閱讀(3.02W)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經營權確權登記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內容

本次登記主要是對二輪承包工作的進一步完善,不改變二輪承包時期形成的土地承包關係和權屬關係。打個比方,相當於給農民承包土地辦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

原來的所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記載的內容簡單隨意、面積不準、四至不清,有的地方農民證書已經遺失。這次所發的新證書,政府利用現代化科技,幫助農戶進一步明確家庭承包耕地的實際面積,每塊土地的空間位置,哪些人享有家庭承包經營權,給農戶吃上定心丸。以上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