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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分租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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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分租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轉租與分租的區別

分租,房主將一套房子分割租給不同的人;
轉租,租戶將租用的房子再租給其他人;
轉租後的法律責任
轉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係,而將租賃物出租給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的行為。轉租後承租人雖然仍是租賃關係的當事人,但實際上是將租賃物有償地再轉移給第三人即次承租人使用收益,而租賃物如何進行使用收益,對出租人有著直接的利害關係。
因此,各國立法一般規定,承租人轉租須經出租人同意,非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轉租。
我國合同法採用以當事人同意為衡量轉租是否合法的標準,轉租經出租人同意的,為合法轉租,除此之外為非法轉租。
法律依據《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