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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過戶要帶的資料有哪些

房產過戶 閱讀(1.78W)

現實中無論是進行房產的買賣、繼承還是贈與,此時當事人若想要獲得所有權的話,則就必須要辦理房產過戶,將房產轉移到自己的名下。而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時候,也就要求帶上相應的過戶資料。那究竟房產過戶要帶的資料包括哪些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房產過戶要帶的資料有哪些

一、房產過戶要帶的資料包括哪些

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要求房屋所有權過戶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房屋測繪圖紙(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檔證明(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產評估報告

5、房主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如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結婚證)

6、房屋買賣合同

7、房地產過戶申請表、保證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8、買房的身份證

二、買賣二手房辦理過戶手續的注意事項

1、未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應特別提示買受人,其二手房買賣未經房地產登記機構轉移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為防止出讓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為侵害買受人,應及時辦理轉移登記。

2、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以《廣東省城鎮房地產權登記條例》為例,申請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以下檔案: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房地產權屬來源證明或者權利證書;

(3)房地產轉移、轉讓、變更或者設定他項權的協議書、合同書或者批准檔案;

(4)繳納房地產稅的證明。

上述合同一方當事人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需公證:A、外國人;B、華僑,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國護照、無國內身份證明者;C、港澳臺地區居民;D、在外國或港澳臺地區登記、註冊的法人及其他組織。

3、登記的稽核時限和權證的領取

應告知當事人:按規定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稽核。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將轉移事項記載於房地產登記冊,並通知房地產權利人領取《房地產權證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領證時權利人(或代理人)需攜帶身份證件(原件)和已繳手續費、登記費、印花稅收據及受理時的收件收據(原件),仔細核對《房地產權證》及《登記證明》。

4、代辦登記

代辦二手房買賣轉移登記手續,要取得並向房地產登記機構出具當事人的委託書。如果房地產權利人為自然人,按有關規定委託書還需公證。要認真稽核上述材料是否齊全、真實,並在買賣合同簽署後15日內及時辦理。對原件要妥善保管,辦理完畢要及時歸還當事人,以免丟失承擔責任。

公民購買房產的目的自然是為了獲得房產的所有權,而在我國對於房產這樣的不動產採取的是登記主義,即只有實際辦理了登記過戶之後,才能取得房產的所有權。而至於房產過戶要帶的資料,這方面的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