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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遲到公司罰款 | 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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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需要確定公司的罰款是讓員工交錢還是扣工資。如果罰款是讓員工交錢,那麼公司是違法的,公司沒有進行罰款的權利。但如果是公司在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中已經明確上班遲到要扣工資,並且已經通過公開形式告知了勞動者,那麼一般會認定為公司行為合法。如果公司沒有遲到扣工資的制度或者並未提前告知勞動者,那麼在勞動者遲到時,公司對其扣工資屬於剋扣工資,是不合法的。

員工遲到公司罰款,合法嗎?

 

 

  工傷認定的標準苛刻嗎?

  工傷認定分為應當認定為工傷和視同工傷兩種情形。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4、患職業病的;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三種: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離職時和公司約定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有效嗎?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和範圍均由國家法律明確規定,公司與勞動者約定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是無效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獲得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的用人單位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者的工資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進行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工作的,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勞動者加班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違反勞動合同法律、法規的情形。根據法律規定經濟補償金是在特定情況下的強制性支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無權隨意協商排除或限制。 因此,離職時和公司約定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是無效的,勞動者依然有權利獲得經濟補償,除非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並報相關勞動監管機構備案,且協議內容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

 

 

 

  上班打瞌睡被公司開除了,怎麼辦?

首先可以看下公司因員工上班打瞌睡為由對其進行開除,依據是在合同中有約定還是在公司規章制度中有規定。如果是在公司的規章制度中規定了,上班睡覺屬於嚴重違紀行為,公司可對其進行開除處分。而且該規章制度經過了民主程式以及公示程式,那麼公司可以對該員工進行開除。否則該公司行為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通過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