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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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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後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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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居住時間是多少,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後,該怎麼辦

關於土地使用年限好像大家關注的不多,大家的重心都在預售許可證上和房屋產權是多久年,及這塊土地上建房是否取得合法權,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時間為50-70年,自開發商取得該土地使用證書之日起計算的,建築過程中也需要至少1-5年時間,如果出現資金跟不上等等外在原因,到消費者手中的剩餘時間就更短了,有些甚至只剩40多年了,而土地使用年年限到了後,該怎麼處理,目前還沒有明文規定,《物權法》裡也只是提到到時可自動續期,但這個自動續期是有償還是免費沒有說,而如果是有償續期的話,費用應該怎麼收,怎麼一個標準也沒提。總的一句,土地使用年限剩餘時間的長短,主要在買房者在不在意這個問題,在意,就是個大問題,不在意就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