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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的管轄包括級別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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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的管轄包括級別管轄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是有各自的分工和許可權的,這就叫做管轄。今天我們主要來了解一下什麼是民事訴訟級別管轄,希望通過本文介紹能夠幫助大家更瞭解民事訴訟級別管轄。接下來就和本站網小編一起閱讀吧。什麼是民事訴訟級別管轄:民事訴訟級別管轄是要劃分上下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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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訴訟的級別管轄

一般地說,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時,在調查取證、傳喚當事人、送達訴訟文書等方面都具有一定難度和複雜性。它必然比審理國內民事案件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從立案到製作判決、宣告判決,很難事先框定一個時間表。為此,《民事訴訟法》第250條專門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間,不受本法第135條、第159條的限制。”這就是說,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第一審涉外民事案件的審結時間可以超過6個月;審理涉外民事上訴案件的審結時間可以超過3個月。簡言之,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不存在時間的限制。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可以無休止地拖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指導思想和兩便原則,案件審結時間應力求最短。